知乎上有说,如果人类仅仅是为了种群的延续而鼓励繁衍,那么大可不必拘泥于后代是不是亲生的,照样养就完事了。
我是丁克一族,如果必要可以接受领养,但不能接受对象的后代不是我的,或者说我不会和一个二婚带孩子或者已经怀有身孕但不是我的女性结婚,我没有义务去养一个渣男的孩子,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有可能让我妻子和前任藕断丝连,我还要打工挣钱养活他,我吃饱了撑的?
而且,为什么渣男可以播种然后不负责任的出去逍遥,我就要一生被绑定在这个名为家庭的牢笼之中辛苦一辈子?
宁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既然中国堕胎率那么高,我当老实人多半会接盘,那我不如当渣男,让老实人接我的盘,岂不快哉?